公告日期:2017-10-31
公告编号:201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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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7959 证券简称:昊普康 主办券商:民族证券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借款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不足,公司拟于 2017
年 11 月向北京银行上地支行申请单一授信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流动资
金贷款,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钟能俊以其
名下一处房产为以上担保事宜提供抵押反担保, 并承担个人无限连带
责任保证反担保; 李云红以其配偶景巧林位于北京的一处房产为以上
担保事宜提供抵押反担保, 并与其配偶共同承担家庭无限连带责任反
担保,授信期限为 2 年。
同时,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上地支行申请单一授信不超过 500 万元
的“融信宝”信用贷款,期限 2 年。具体事项以公司与北京银行和北
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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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红为公司董事、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 景巧林为李云红配偶,
钟能俊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李云红、景巧林、钟能俊
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会董
事审议 《关于向北京银行上地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
案》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回避票数 2 票。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李云红 北京市昌平区科
星西路**** _________ _________
景巧林 北京市昌平区科
星西路**** _________ _________
钟能俊 北京市海淀区宝
盛路**** _________ _________
(二)关联关系
李云红为公司董事、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 景巧林为李云红配偶,
钟能俊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不足,公司拟于 2017
年 11 月向北京银行上地支行申请单一授信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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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贷款,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钟能俊以其
名下一处房产为以上担保事宜提供抵押反担保, 并承担个人无限连带
责任保证反担保; 李云红以其配偶景巧林位于北京的一处房产为以上
担保事宜提供抵押反担保, 并与其配偶共同承担家庭无限连带责任反
担保,授信期限为 2 年。
同时,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上地支行申请单一授信不超过 500 万元
的“融信宝”信用贷款,期限 2 年。具体事项以公司与北京银行和北
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未收取公司任何
费用,不存在定价事宜,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会对
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该关联交易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 通过银行的
融资能够为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 将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
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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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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