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2017-014
证券代码:837954 证券简称:明旺橡塑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长兴明旺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长兴明旺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0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0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卫平先生主持,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兴明旺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17-014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规则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数为0
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长兴明旺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兴明旺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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