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公告编号: 2017-007
证券代码: 837954 证券简称:明旺橡塑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长兴明旺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长兴明旺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
股份制改造及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聘
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工作。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业务较为熟悉,以及双方良好的合作,并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负
责对公司 2016 年财务报告进行全面的审计服务工作。公司已于
2016 年 08 月 08 日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7 年 0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公告编号: 2017-007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6949923XD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仁荣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
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
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
务。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 000453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的续聘不会影响
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
(三)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长兴明旺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
公告编号: 2017-007
会议决议》;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及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长兴明旺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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