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3
公告编号:2019-070
证券代码:837938 证券简称:贝斯美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5月2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2018 年6月1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80783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受 理。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 定,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并暂停股票转让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34),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4日起暂停转让。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7月5日发出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783号),于 2018年9月28日按相关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答复,并于
2018年12月12日完成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预披露更新。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8 届发审委 2019 年9 月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118 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的审查结果为通过。
目前,公司正在依法推进该事项,但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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