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8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37938 证券简称:贝斯美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2018年6月1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8078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并暂停股票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4日起暂停转让。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7月5日发出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783号),于2018年9月28日按相关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答复,并于
2018年12月12日完成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预披露更新。
目前公司暂停转让事项仍处于持续状态,公司股票将继续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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