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7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7938 证券简称:贝斯美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独立董事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包括核查文件、咨询公司管理层在内的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如下意见:
作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此次预计的2019年度与关联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此次预计的2019年度与关联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
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求,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此次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工作需要、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内控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和内控评价客观、真实。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王韧、宋衍蘅、欧阳方亮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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