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融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永融科技资讯
2020-04-29 16: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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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7913 证券简称:永融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永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九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 第四十九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 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
董事会应当提供股东名册。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应当提供
股东名册。

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 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
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四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四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并确定股权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东;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五)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内容。 东;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
内容。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地披露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
讨论事项做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
释。

第五十七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 第五十七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 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 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确需延期或者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 取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
至少 2 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 至少 2 个交易日公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六十八条: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六十八条: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 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职责、通知、召开和表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 决等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 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及其签署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等内容,以及股东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 具体。股东大会不得将其法定职权授予董事
股东大会批准。 会行使。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
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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