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7913 证券简称:永融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永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永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董事会的议事程序,
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永融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
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
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确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
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公司在适当时机设立独立董事,本规则涉及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届时生
效。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及独立董事的比例,由《公司章程》确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和罢免。董事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决定。
第六条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从董事会提名的候选人、单独持有或合
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的股东提名
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
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兼任。
第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
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
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
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有忠
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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