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融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永融科技资讯
2020-04-29 16:24:2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7913 证券简称:永融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永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永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
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办法,公司为所属控股子公司担保、
子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依法有权拒绝强令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第六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
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七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
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八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
上述规定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十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与公司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之前,
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
充分分析,并在董事会公告中详尽披露。

第十三条 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反映与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

(二)担保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

(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

(四)与借款有关的主合同的复印件;

(五)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条件和相关资料;

(六)不存在潜在的以及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
(七)其他重要资料。

第十四条 经办责任人应根据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对申请担保人的经
营及财务状况、项目情况、信用情况及行业前景进行调查和核实,按照
合同审批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定后,将有关资
料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呈报材料进行审议、表决,并将表决结果
记录在案。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提供资料不充分的,不得为其提供
担保:

(一)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

(二)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公司曾为其担保,发生过银行借款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至本
次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