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6
证券代码:837872 证券简称:和烁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和烁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
重大资产重组
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2017年12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承诺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象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司”)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目录
声明......1
目录......2
释义......3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5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5
二、股票发行基本情况......6
三、本次交易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情况......7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补偿情况......8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8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9
七、本次交易是否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9
第二节 本次交易概况......10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10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11
三、发行股份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12
四、发行股份前后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变化情况......12
五、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2
六、人员更换或调整情况说明......13
七、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说明......13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意见......14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14
二、律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14
释义
除非本说明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和烁丰、公司 指 上海和烁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指 和烁丰以发行股份购买朱小峰、陈英磐、王和、梁雁扬持
重组、本次交易 有王和投资100.00%股权的行为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上海王和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重组交易对象、交易指 朱小峰、陈英磐、王和、梁雁扬
对象、交易对方
交易双方 指 和烁丰和本次重组交易对象
王和投资、标的公司 指 上海王和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交易各方于2017年9月27日签订的有关本次重组的《上
议》 指 海和烁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王和投资有限
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指 《上海和烁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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