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1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7856 证券简称:德鲁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德鲁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依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山东德鲁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九章第二条规定:激励对象自愿辞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或被辞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
股权激励对象刘军辉、孙龙飞、朱风明、张明、梁永昌在获授股份没有解锁之前主动辞职,因此,根据《回购细则》及《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该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售股份的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指标为考核期内经审计并公告的合并财务报告中营业收入。根据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
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15,921,750.34 元、
2023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69,511,225.80 元 , 2022-2023 年 累 计 营 业 收 入 为
85,432,976.14 元,不满足第 2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解限售。根据《回购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公司按《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2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12,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审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意按照《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定向回购
公告编号:2024-033
股份方案公告(股权激励)》的内容进行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山东德鲁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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