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四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第三章 股份 ......- 3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第一节 股东......- 6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1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3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4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第五章 董事会 ......- 20 -
第一节 董事......- 20 -
第二节 董事会...... - 23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27 -
第七章 监事会 ...... - 29 -
第一节 监事...... - 29 -
第二节 监事会...... - 30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31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1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3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33 -
第九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 33 -
第一节 信息披露...... - 34 -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 - 34 -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 - 37 -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38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38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9 -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 40 -
第十三章 附则 ...... - 4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成立,在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原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阳逻华中国际产业园第D-F10幢/单元1-3层1号
邮政编码:430415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玖佰万元(¥9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让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让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环保材料、杀菌剂、消毒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水处理药剂、药用原辅料、润滑油批发兼零售,危险化学品(戊二醛)票面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耦合剂)、液体洗涤剂、防冻液、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燃油添加剂制造销售;物业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代理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