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11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7853 证券简称:新大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6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常建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抵押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周转需要,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
公告编号:2021-015
(下称“农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2 年。由公司关联方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拥有的位于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余泊
北路临 99 号阳逻港华中国际产业园(2012-041)D-F10 厂房/单元 1-3 层 1 号房
屋(鄂 2017 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 0020600 号)作为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6月 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上述事项为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的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故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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