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佳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佳博科技资讯
2018-02-09 15: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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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浙江佳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拟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浙江佳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浙江佳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于2016年4月22日收悉,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推荐的浙江佳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我公司立即组织拟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贵公司出具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进一步调查,已逐条落实,对涉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修改及说明。



(本回复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相同,项目组指上海证券佳博科技项目组,调查人员专指上海证券佳博科技项目组成员。本回复中楷体加粗文字,系对《转让说明书》按《反馈意见》要求做出的补充披露或修改披露)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公司土地延期开工,请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目前相关证照的办理进度、公司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并对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相关证照的办理进度



经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已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经公示,待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墙改专项费、白蚁防治费等规费合计895,823.10元后即可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温州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3月23日下发了温政发[2016]1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对规划功能为工业用地内的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按照该意见,公司可免交621,428.00元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但因政府机关内部决策程序原因,该意见尚未在乐清市实施,因此,出于降低企业负担考虑,公司拟暂缓缴纳上述规费。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该政策的实施情况。考虑到该意见实施时间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土地延期开工风险,公司承诺于2016年5月19日之前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缴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全部规费,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子夜承诺:若公司届时不能缴纳全部规费的,本人将在2016年5月20日前代为缴纳全部规费。



公司正积极准备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即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经查询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承诺期限为受理后5个工作日。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土地延期开工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披露如下:



“2013年5月7日,公司与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受让取得乐政国用(2013)第4-6542号乐清经济开发区A-3-23地



块土地使用权,土地价款916万元。根据该《出让合同》及其变更协议,公司应



在2015年6月12日前开工,在2017年6月12日前竣工,延期开工的,每延期



一日,应按出让价款总额0.3‰支付违约金。若公司造成土地闲置,闲置一年不



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黄金,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前期流动资金不足,该地块尚未开工建设。目前,公司已就该地块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经公示,待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墙改专项费、白蚁防治费等规费后即可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司承诺于2016年5月19日之前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缴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全部规费,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子夜承诺:若公司届时不能缴纳全部规费的,本人将在2016年5月20日前代为缴纳全部规费。同时,公司正积极准备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待取得开工所需的各项许可后立即开工建设。因土地延期开发,开工日期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仍存在被有关部门追究违约责任、被征收土地闲置费的可能,从而面临损失的风险。”



(2)合法规范经营



根据公司与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变更协议,公司应在2015年6月12日前开工,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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