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通科技: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对江西尚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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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17: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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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21



公告编号:2019-077



证券代码:837839 证券简称:尚通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西尚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对江西尚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江西尚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19]028 号)



收到日期:2019 年 10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0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 江西尚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彭澎:时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3) 肖毅:时任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4) 黄英: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挂牌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占用的发生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时任相关责任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告编号:2019-077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8 年,尚通科技将其持有的尚通(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包括其子公司北京酷米科技有限公司和中点车联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 100%

股权)以 10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公司全体股东。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尚通(北

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酷米科技有限公司、中点车联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通(北京)及其子公司”)成为尚通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企业。2018 年 7 月 1 日之前,尚通科技为尚通(北京)及其子公司

补充经营性现金流并垫付部分费用。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尚通科技与尚通(北

京)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往来借款余额为 17,461,152.13 元,占尚通科技 2017 年

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0.32%。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尚通(北京)及其子公司成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上述借款余额构成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对尚通科技的资金占用。此外,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尚通科技为尚通(北京)及其子公司代垫费用发生额总计655,468.73 元,占 2017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比重为 0.76%。上述资金占用金

额合计 18,116,620.86 元,占尚通科技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20%。



对于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尚通科技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尚通科技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进行了补充披露。截至 2019 年 8 月 9 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全

部归还。



实际控制人彭澎、肖毅控制的尚通(北京)及其子公司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构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六条第十五款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4.1.4 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业务规则》第 1.4 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时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黄英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9-077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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