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3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7836 证券简称:龙宇医药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江西龙宇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6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龚鹏宇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抚州市佑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美医药”)以名下
公告编号:2023-012
工业土地【东土国用(2010)第 A411 号、东土国用(2013)第 A180 号】、房
产【房权证东房字第 XSQX-448 号至 XSQX450 号】作为贷款抵押担保,于 2021
年 6月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申请授信总量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期限一年,并由江西龙宇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吴自萍、龚鹏宇为该综合授信额度
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2 年 6 月 9 日,上述贷款已经全部偿
还。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就上述贷款申请续贷,佑美医药以名下工业土地
【东土国用(2010)第 A411 号、东土国用(2013)第 A180 号】、房产【房权
证东房字第 XSQX-448 号至 XSQX450 号】作为贷款抵押担保,于 2022 年 6 月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申请授信总量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期限一年。
因工作人员疏忽,上述两笔贷款业务未能及时审议,现予以补充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龚鹏宇、胡晓琴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江西龙宇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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