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7
证券代码:837825 证券简称:联华盛世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联华盛世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联华盛世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勇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北京联华盛世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68万股(包含168万股)的股票,
发行价格为2.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0万元(包含420万
元),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发行对象为在册股东陈勇、顾伟、张谨。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七条规定,公司发行股票时,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勇、张谨、顾伟系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且在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勇、张谨、顾伟系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其相关事宜,修改《公司章程》第七条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应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无回避表决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及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报备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等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5、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股票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规定,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做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无回避表决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联华盛世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公司及其投资者利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联华盛世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无回避表决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决定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该专用账户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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