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4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837782 证券简称:派特森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北京派特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6 月 13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薛爱民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董事、除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北京派特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薛爱民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12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2 年 5 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薛爱民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 薛爱民不是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树华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2 年 5 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赵树华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 赵树华不是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闫晓波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2 年 5 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闫晓波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 闫晓波不是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2-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立荣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2 年 5 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王立荣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 王立荣不是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田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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