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高新: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东大高新资讯
2020-09-07 1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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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07


证券代码:837710 证券简称:东大高新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波东大神乐电工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大”)100%股权,因宁波东大连年亏损,公司拟将持有的宁波东大 100%股权以人民币 1800 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宁波甬佳包装有限公司。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
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
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
【2020】004088 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资产为 197,683,202.75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3,618,979.67 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波东大出具的编号
为大华审字【2020】008680 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宁波东大资产总额为 46,196,704.68 元,净资产为 14,312,010.96
元。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的 23.37%,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截
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9.32%,亦不
存在 12 个月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累计数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对外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出售子公司宁波东大神乐电工合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交易不涉及
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波甬佳包装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李石华

实际控制人:李石华

主营业务:包装材料、纸制品、塑料制品、纺织品、服装辅
料、建材、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百货、电子元器件的批发、零
售;纸制品的加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

注册资本:1,800,000 元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持有的宁波东大神乐电工合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袁岙村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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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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