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837710 证券简称:东大高新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2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710 东大高新 2022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大连路 8 号 1 栋会议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 2022 年
工作进行规划。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 2022 年
工作进行规划。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告《2021 年年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2-005)、《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2-006)。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
及财务数据予以总结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等多方面考虑,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形成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暂不进行分配。
(六)审议《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九)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告《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09)。
(十)审议《关于制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告《利润分配管理
制度》(公告编号:2022-011)、《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1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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