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2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37710 证券简称:东大高新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管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换届基本情况
(一) 董事、高管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柳国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0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刘新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0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师晓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0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2-004
任命师晓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0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韩志军先生、吴晓凌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
年,自 2022 年 1 月 10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启凡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0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公告编号:2022-004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正常换届, 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 备查文件
《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 议》
《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 议》
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