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高新: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东大高新资讯
2021-12-27 15:46:4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12-27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7710 证券简称:东大高新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大连中路 8 号 1 栋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2 月 19 日以
电话方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廖力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 37 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 3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1-021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廖力力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廖力力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