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9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7303 证券简称:易电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易电通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被纳入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纳入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管林根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是
执行法院:宜兴市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8/11/13
案号:(2018)苏0282执5317号
执行标的:7,006,834元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告编号:2019-005
根据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0日作出的(2018)苏0282民初629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义务如下:
一、陕西中电智慧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易电通能源微网有限公司、管林根结欠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货款本金5,875,369.83元、利息600,000元,合计6,475,369.83元,该款陕西中电智慧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易电通能源微网有限公司、管林根于2018年10月30日前支付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二、若陕西中电智慧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易电通能源微网有限公司、管林根逾期未支付,陕西中电智慧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易电通能源微网有限公司、管林根应承担违约金500,000元,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可就余款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本案诉讼费31,464元,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46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陕西中电智慧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易电通能源微网有限公司、管林根负担。该款已由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垫付,陕西中电智慧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易电通能源微网有限公司、管林根于2018年10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公告编号:2019-005
二、 对公司影响
上述案件对被执行人及公司的声誉和融资造成不利影响。
三、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管林根先生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探讨处理债务事宜的可行方案。公司也将督促管林根先生妥善处理上述事宜,尽快消除被申请执行的负面情况,同时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二、《(2018)苏0282民初6296号民事调解书》
江苏易电通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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