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8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37703 证券简称:易电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易电通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收到《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8年9月28日
生效日期:2018年9月19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苏易电通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易电通),住所地:江苏省射阳县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88号。
管林根,时任董事长,男,1971年1月出生。
周益,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男,1987年4月出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18-030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
公告编号:2018-030
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报行为目前尚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公司若不能在2018年10月31日前(含10月31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报行为尚未对公司财务造成不利影响。(三) 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如适
用):
是否√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接受全国股转公司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
2、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规则,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3、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
公告编号:2018-030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充分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公司正在积极编制2018年半年度报告,预计将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1947号)
江苏易电通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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