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电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易电通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提示公告
易电通资讯
2018-06-28 17: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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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易电通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
意见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提示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主办券商”)为江苏易电通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易电通;证券代码:837703)的主办券商。

一、由于发出商品已使用数量和未使用状态存在不确定性,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了“中喜审字【2018】第1650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事项如下:

“公司期末存货余额为2,686.38万元,其中发出商品为2,356.52万元,虽然会计师通过函证程序取得了接收发出商品的客户的确认,但会计师无法通过监盘程序和其他程序核实资产负债表日已被客户使用的商品数量,以及未使用商品的状态,继而,根据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会计师无法确定资产负债表日上述事项对收入确认的影响。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易电通已提出多项改善措施,包括“建立发出商品管理制度,规范各环节的管理流程;落实发出商品责任人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发出商品定期清查盘点制。”但上述事项对公司收入确认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及时


陕西中电智慧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及府谷矽盟电力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林根控制的企业。2017年,易电通向陕西中电智慧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临时性拆出资金35,258,721.88元;向府谷县矽盟电力有限公司临时性拆出资金10,794,000.00元。2017年度,公司合计发生4605.27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回上述款项。

上述行为构成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生时,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上述事项,主办券商慎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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