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7698 证券简称:新维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新维狮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4-005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698 新维狮 2024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浙江嘉望律师事务所的张振华、於潇君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 332A013917 号审计报告。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 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 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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