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2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顺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补发临时公告的声明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为上海顺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办券商。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进行首次信息披露,并于2016年6月20日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6年6月1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和《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26日出具了公司2015年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16]第151248号。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于2016年6月1日就2015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由于上述事宜发生时公司尚处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审核期且尚未进行首次信息披露或尚未完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手续阶段,故未能披露相关的公告。
经公司决定,现补发《上海顺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补发)、《上海顺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补发)》、《上海顺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补发)、《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补发)、《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补发)、《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方案的公告》(补发)《上海顺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补发)、
《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补发)和《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补发)、《公司章程》(2016年6月修订)(补发)等相关公告。
特此声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顺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补发临时公告的声明之盖章页)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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