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837634 证券简称:绿明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1、公司于2019年0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江岸区香港路145号科技综合楼B栋15层2、3、5室会议室,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6)。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五)审议《关于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六)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19年05月17日08点00分-09点00分(三) 登记地点:江岸区香港路145号科技综合楼B栋15层2、3、
5室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龙
联系地址:江岸区香港路145号科技综合楼B栋15层2、3、5室
会议室。
电话:027-82909577
传真:027-82909577
(二) 会议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二)《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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