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30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7613 证券简称:安生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浙江安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安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生科技”)2017年6月29日收到《关于对浙江安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37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事项
2016年 7月至9月,翁清棉于公司挂牌后累计占用安生科技资
金884万元,翁清棉于2016年11月30日偿还上述占用资金,但是
未在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自查整改期前全部清理。上述行为构成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八条第十三款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4.1.4条的规定:安生科技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的规定,同时未及 公告编号:2017-022
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二、受到的监管措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出对安生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翁清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公司整改情况
针对出现上述的违规行为,公司向全体投资者表示歉意。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 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安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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