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20
公告编号:2017-017
证券代码:837584 证券简称:亚洲电力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亚洲电力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1月6日上午9点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11月6日上午10点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17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30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3.律师不参加本次股东会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大道西侧亚洲电力工业园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个人身份证(护照);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个人身份证(护照)、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及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持个人身份证(护照)、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及书面授权委托书。
公告编号:2017-017
4.各候选董事、监事持个人身份证(护照)。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3日9:00-18: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大道西侧亚洲电力四楼1号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大道西侧亚洲电力工业园
2、联系电话:0755-28231999-2293、传 真:0755-282319184、
邮政编码:518105 5、联系人:郑颖颖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亚洲电力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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