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7
证券代码:837564 证券简称:创志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创志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创志科技(江苏)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创志科技(江苏)股份有限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 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公
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 券及公司上市;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担保事项;(十三)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议批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交易事项;(十四)计总资产 30%的;公司发生的交易(十四) 审 审议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含同 事项;(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一标的或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 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
的关联交易累计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关联 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
交易事项;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 10%以上 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表决权的股东的提案;(十六)审议股权激励 以上的交易;(十六)审议代表公司 10%以上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表决权的股东的提案;(十七)审议批准变更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八)公司股权激励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 计划;(十九)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
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及
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要求的外,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公司有关主体的承诺已无法履行
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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