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马童车:购买资产的公告
栋马童车资讯
2017-07-10 19:09:0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7-10

证券代码:837562 证券简称:栋马童车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栋马童车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栋马童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经营需要,拟购置一批机器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购买方:浙江栋马童车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手:平湖市新仓镇金兴五金塑料厂,住所为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4组,投资人为卞宝根,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730929882T,经营范围:包装装璜、其他印刷品印刷,来料加工、制造五金制品、开关、插座、塑料制品,销售服装面辅料。



交易事项:公司拟购买平湖市新仓镇金兴五金塑料厂名下的8台



机器设备(冷却塔、冷水机、注塑机、塑料干燥机、起重机、粉碎机等)、2台车辆。



交易价格:不超过1,557,869.00元,具体金额根据最终合同确



定。



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四)公众公司在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2,806,440.50



元,净资产为18,558,041.58元,本次拟购买机器设备的交易金额为



1,557,869.00元,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2.48%,



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8.39%,公司在12个月



内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购买的累计资产总额为1,557,869.00元,均未



达到重组办法规定的比例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拥有以下范围内的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力: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资产金额在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部分。”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48%,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生效无需政府部门的批准,尚需交易双方就交易标的的具体细节进行沟通确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介绍



1.交易对手情况基本介绍



平湖市新仓镇金兴五金塑料厂,住所为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4组,投资人为卞宝根,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730929882T,经营范围:包装装璜、其他印刷品印刷,来料加工、制造五金制品、开关、插座、塑料制品,销售服装面辅料。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