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6
苏州鸿博斯特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上午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德昌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推举陈建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8年12月9日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应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推举陈建宝先生拟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年止。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苏州鸿博斯特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二)审议《推举姚惠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8年12月9日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应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推举姚惠芬女士拟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年止。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苏州鸿博斯特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8年12月9日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应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推举陈国安先生拟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年止。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苏州鸿博斯特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四)审议《推举黄俊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8年12月9日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应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推举黄俊然先生拟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年止。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苏州鸿博斯特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五)审议《推举张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8年12月9日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应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推举张瑜女士拟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年止。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苏州鸿博斯特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六)审议《推举徐春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2018年12月9日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
届选举。现提名推举徐春荣女士拟出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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