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斯特: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额度的公告
鸿博斯特资讯
2018-04-25 21: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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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7553证券简称:鸿博斯特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苏州鸿博斯特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 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分别于2017年9月29日、2017年11月



8日、2017年11月10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JK032017001116、



JK032017001182、JK032017001183,共计借款金额400万元,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执行年利率 5.655%,期限一年。并由公司董事长陈建



宝及其配偶姚惠芬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编号为BZ032017000328的《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本次将补充确认金额为400万元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关联方股东陈建宝、姚惠芬预计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共计金额3,000万元。截至2017年度半年度报告作出之日,超出了2017年初预计的日常性关联担保127万;该部分超出金额已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补充确认。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陈建宝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职务;姚惠芬为本公司股东,担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助理,陈建宝与姚惠芬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是一致行动人。



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04月23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建宝、姚惠芬回避表决,其余全票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陈建宝 江苏省昆山市周 - -



市镇江南明珠苑



姚惠芬 江苏省昆山市周 - -



市镇江南明珠苑



(二)关联关系



陈建宝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职务;姚惠芬为本公司股东,担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助理,陈建宝与姚惠芬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是一致行动人。



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陈建宝、姚惠芬夫妇愿以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担保责任。从保证书签订之日起,保证人在未征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不再自行处分上述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保证最高额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保证期间从保证书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方与公司交易,交易真实,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为支持公司发展,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关联方自愿为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担保有助于公司从银行继续获得贷款,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短缺,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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