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7553 证券简称:鸿博斯特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苏州鸿博斯特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规定,依据2017年度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结合2018年的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性交易情况事项。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额
为公司融资提供担
陈建宝、姚惠芬 人民币3,000万元
保或反担保
为公司运营提供借
陈建宝、姚惠芬 人民币1,000万元
款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
产品及设备销售 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
合计 人民币9,000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建宝、姚惠芬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于2018年2月26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建宝、姚惠芬回避表决,其余2名董事表决通过。此次调整预计,增加了关联方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产品及设备销售发生额预计,方便后续工作开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1、陈建宝先生,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1995年至2001年任陕西省岚皋县石门中学教师;2001
年至2004年任昆山华涌科技有限公司营销经理;2005年5月至2015
年11月任苏州鸿博斯特超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
12月至今,任苏州鸿博斯特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2、姚惠芬女士,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大专学历。2003年至2004年任昆山诺德纺织品有限公司行政经理;
2005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苏州鸿博斯特超净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
监;2015年12月至今任苏州鸿博斯特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助理。
3、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新疆莱斯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最终控制方。
(二)关联关系
1、陈建宝先生为公司的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51%股权,姚惠芬女士为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助理,持有公司24%股权。陈建宝、姚惠芬系夫妻关系,二人系一致行动人,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起决定性作用,同为公司股东,陈建宝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建宝与姚惠芬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2、本公司2017年与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控股子
公司新疆莱斯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5%,新特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系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2016年
新疆莱斯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尚未成立,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尚未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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