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7542 证券简称:伟昊汽车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上海伟昊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重大经营及财
务决策程序与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为了规范上海伟昊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及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对内及对外投资及生产经营及财务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伟昊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决策程序与规则。
一、重大投资、重大经营及财务决策的分类
(一)本规则所称“投资”指风险投资、资产收购与出售、权益投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投资、证券投资等行为。
(二)本规则所称“资产总额比例”是指: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本规则所称“标的收入比例”是指: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公告编号:2020-019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本规则所称“利润比例”是指: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本规则所称“成交金额比例”是指:交易成交的金额(含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本规则所称“标的净利润比例”是指: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上述比例在计算时,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重大投资、重大经营及财务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一)重大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即公司的对外投资不能超越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2)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3)适量性及无妨碍性原则,即对外投资不能影响公司自身所需的正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量;
(4)风险回避性原则,即必须充分估计项目的风险,并选择风险——收益比最小的投资方案。
(二)重大经营及财务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即公司的重大经营及财务决策必须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系统原则:即决策必须以公司整体目标为核心,以获取整体最优化;
(3)目标原则:即决策必须明确决策的目标所在。针对公司整体而言,其生产经营决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4)反馈原则:即决策过程与执行中必须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反馈信息,对初始决策加以调整;
(5)对比优选原则:对每个问题或目标必须有多个备选方案,从中择优实施。
三、本规则第一条的重大投资、重大经营及财务决策事项审批权限如下:
公司的重大投资、重大经营及财务决策事项审批权限应综合考虑资产总额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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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标的收入比例、利润比例、成交金额比例、标的净利润比例等计算标准。
(一)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按照相关计算标准计算,所有计算标准均未达到 50%的,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二)单笔不超过 500 万的对子公司投资、借款事项,一个会计年度累计分别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5%的,可以由总经理审批。
(三)收购或出售资产等其他非日常业务经营交易事项,按照前款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任一计算标准达到或超过 2%,且所有计算标准均未达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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