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9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7512 证券简称:华精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华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
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
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1-006
2021 年 4 月 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 4 月 8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是充分考虑会计准则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是充分考虑会计准则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公司 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无其他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采用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06
1.《华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华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华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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