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05
关于深圳粉蓝衣橱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
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深圳粉蓝衣橱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并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
深圳粉蓝衣橱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
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
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1公司有机构投资者。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1)公司引入
机构投资者的定价依据;(2)公司与投资者签署的协议情况。请主办
券商及律师结合机构投资者取得公司股权的价格、方式,进一步核查
公司引入机构投资者是否与公司存在对赌协或其他投资安排。
1.2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有重合情形。请公司补充说明:
(1)公司前五大客户重合的原因,前五大客户订单获得的方式;(2)
公司目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渠道;(3)公司针对前五大客户重合所采
取的措施;(4)公司、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前五
大客户的关系。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以下事
项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对前五大客户是否存有依赖;(2)公司、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前五大客户是否存有关联关
系,订单获得方式是否合法、合规。
1.3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中存在加盟商销售模式。(1)
请公司披露报告期各期与加盟商的合作模式、产品定价原则、交易结
算方式,说明为买断销售或代理销售,相关退货政策,报告期是否存
在销售退回的情形。(2)请会计师对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成本结转的
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利用
加盟销售模式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3)请主办券商对销售产品是否
实现终端客户销售进行核查,说明核查程序,并对收入的真实性发表
明确意见。
1.4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且2014年度为
100%。(1)请公司披露2014年度毛利率100%的原因,并披露各项毛
利波动的原因。(2)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其他业务毛利水平以及
波动是否合理;针对公司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成本的配比关系是
否合理核查并发表意见。
1.5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存在个人。请公司补充披露:(1)
向个人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2)向个人客户销售的必要性。
(3)现金收付款金额及占比、现金收付款的必要性、减少现金收付
款的措施,是否存在坐支,如存在,应披露坐支金额及占比情况、后
续规范情况等。(4)针对个人客户的合同签订、发票开具与取得、款
项结算方式等,并披露公司针对采购循环、生产循环、销售循环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5)如存在业务员代公司收款或付款的情况,应披
露针对防止业务员挪用或侵吞公司款项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并披露保
证收款入账(付款入账)的及时性及完整性的相关措施。主办券商及
会计师应核查:(1)与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循环相关的内控制度的
有效性及公司执行情况,公司税收缴纳是否合法合规,公司收付款入
账的及时性及完整性;(2)结合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量、原材料投
入、投入产出比、产销比、成本结转方法、销售价格等核查公司采购
及销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以及存货各明细期末余额的准确性;(3)公
司与上述个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
利润的情形、并发表明确意见;(4)针对公司采购及销售的真实性、
完整性、准确性,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1.6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高,占总资产比重大幅增加,
且计提了跌价准备。请公司:(1)披露存货构成及波动原因;结合经
营模式、生产周期、生产模式等补充分析并说明存货构成的合理性;
(2)说明公司对存货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3)结合生
产模式分析公司的生产核算流程与主要环节,说明如何区分存货明细
项目的核算时点,存货各项目的确认、计量与结转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的规定。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结合公司盘点报告补充核查公司
盘点情况,并说明履行的监盘程序;(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转回的
具体依据、测算过程,并进一步核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谨慎合理;
(3)公司存货各项目的发生、计价、分配与结转情况,是否与实际
生产流转一致、分配及结转方法是否合理、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
通过存货科目调节利润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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