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1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37454 证券简称:思威特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思威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满足广东思威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弘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由国弘投资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发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年利率不高于6.5%。具体借款额度、利率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借款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公司董事唐镇川现担任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的职工董事。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唐镇川(董事唐镇川现担任国弘投资的职工董事)、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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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玲(董事唐镇川配偶)回避表决,因出席本次董事会的有表决权的董事不足三人,董事会不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本议案径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市国弘投 东莞市城区八达路124号 (非自然人投
资有限公司 16栋电子大厦 资或控股的法 邓春华
人独资)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唐镇川现担任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的职工董事。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国弘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由国弘投资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发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年利率不高于6.5%。具体借款额度、利率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借款协议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关联方支持公司的良性发展,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向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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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问题,支持公司的良性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补充公司未来发展的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思威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思威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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