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6
证券代码:837454 证券简称:思威特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思威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思威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广东思威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红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思威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名,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2,12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2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 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弃权股数 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2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 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弃权股数 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2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 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弃权股数 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2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 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弃权股数 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2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 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弃权股数 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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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宾芳梅、张建辉
(三)律师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思威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二)《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思威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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