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日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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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8 17: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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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28

证券代码:837442 证券简称:丰日电气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湖南丰日电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丰日电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2月28日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2018年2月2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黎福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考虑,经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拟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信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将由安信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拟更换主办券商,为高效、有序完成公司持续督导券商变更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券商变更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因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签审计服务协议已到期,经公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将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借款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因公司发展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以14项发明专利,



20 项实用新型专利质押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申请 500



万元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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