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4
公告编号:2021-026
证券代码:837439 证券简称:壹办公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原董事会秘书收到口头警示的自律
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1 年 6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6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挂牌公司;
2、吴平,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3、刘兴玲,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26
(一)涉嫌违规事实:
1、公司存在多项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其中深圳市永利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壹办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金额达到 9,201,192.48 元,占公司 2019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1.85%;
2、公司存在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及损失、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等重大风险情形及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的违规情形。
3、截至处罚出具日,公司仍未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且公司存在未能配合主办券商对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核查工作的情况。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吴平、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兴玲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公司、董事长吴平、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兴玲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已停滞,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在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存在破产风险,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在财务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1-026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经营已停滞,员工均已离职,存在破产的风险,且公司预计不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强制终止挂牌风险,针对上述问题,
公司已经无力进行整改,公司将尽量配合主办券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监管 407 号)
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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