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0
公告编号: 201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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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7437 证券简称: 微水环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福建微水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林鸿程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本次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13 人,持有公司股份 64,774,100 股,占股份总数的 97.96%,会议由
孙辉跃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 64,774,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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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鸿程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
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林鸿程
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
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该任命监事林鸿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
(三)任命/免职原因
鉴于公司监事匡武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导致监事会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符合法定要
求,故选举林鸿程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二、 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匡武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林
鸿程先生任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 经营上的影响
新任监事林鸿程先生具备良好的企业管理经验和专业能力,将进
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能和现代化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在管理结构上
更加完善,将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治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福建微水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 201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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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微水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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