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2
证券代码:837401 证券简称:新豪智云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广西新豪智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8年12月24日,公司与广西逐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逐云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于广西逐云公司于2018年将大量资金投入到项目订货及实施中,暂未回款,为使广西逐云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因此其从公司借款40万元,借款利息为5.43%,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4日。公司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向逐云公司借出此笔款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疏忽,导致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发生时未及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补发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21)。
公司将加大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于公司规章制度和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今后将加强公司治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
息披露细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新豪智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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