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2
公告编号:2019-019
证券代码:837401 证券简称:新豪智云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广西新豪智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通知规定的实施日起执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变更财务报表,因公司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故采用《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未发生其他变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公告编号:2019-019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告编号:2019-019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按上述规定执行后。财务报表主要调整如下: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列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54,399,335.59 0.00 54,399,335.59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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