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川力智能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川力智能资讯
2022-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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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川力智能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成都川力智能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辅导对象”或“川力智能”)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以下简称为“国金证券”或“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川力智能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本次

辅导期间为: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人员为郑玥祥、聂敏、许鹏、李水平、彭万林、周乐俊、雷耀杰,由郑玥祥担任组长。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次辅导期间为: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



本辅导期间内,因疫情原因,辅导工作主要为通过线上进行交流沟通。



2、辅导方式



本期辅导采取辅导对象自学及辅导机构业务指导为主的方式进行。根据辅导工作

计划,考虑到目前疫情防控对现场辅导的限制,国金证券通过现场与线上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并保证辅导的时间和质量。通过国金证券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辅导,公司在治理结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得到改善。

3、接受辅导人员



辅导期间,接受辅导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本次辅导的主要内容



(1)在前期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国金证券辅导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川力智能辅导期间内发生的新情况开展了持续尽职调查工作。在上述尽职调查工作进行的同时,辅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工作底稿。



(2)核查川力智能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核查川力智能的成本核算管理,核查公司是否对生产成本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内控管理机制。



(4)对于川力智能的公司治理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于尚存在整改的地方提出建议。



本辅导期内,对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查,进一步了解公司主营业务与核心竞争力情况,并根据核查情况向公司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建议。



2、辅导计划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项工作均顺

利完成,接受辅导人员亦认真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保证了本期辅导的顺利开

展,并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金证券,此外发行人律师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参与了辅导工作。



国金证券辅导人员联合律师对川力智能的历史沿革相关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

权关系是否明细、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了核查;联合会计师对公司财务

内控、业务开展的真实性进行了核查。国金证券联合律师、审计机构组织公司管理

层针对公司上市进度规划,进行了专题性讨论与学习。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行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随着公司自身业务的发展、我国

监管体系的改革和对企业内部控制及财务规范性要求的提升,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辅导工作中,辅导机构将与公司相关人员共同梳理并完善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督促企业整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协同会计师持续对发行人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

推进辅导对象改进内控制度设计并遵照执行。辅导对象能够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

辅导工作,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根据申报

计划安排,对川力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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