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7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37369 证券简称:超维能源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江西超维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5月15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5月15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靖安县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西超维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邓根根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汪有妹、公司员工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四川友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四川友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江西超维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528772.60元拒不偿还以及价值440000.00元产品拒不提货,严重损害了江西超
公告编号:2019-026
维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格权益。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四川友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价值300万元的财产;
2、财产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业务开展中遇到的客户合同纠纷,与其他客户业务之间不存在关联性,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是公司依法维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将给公司经营带来积极正面的推动作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我司向法院提交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赣0925财保8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江西超维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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