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绿洁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
绿洁科技资讯
2016-04-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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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05

关于杭州绿洁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

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杭州绿洁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

杭州绿洁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

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

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1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公司是否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的

相关要求履行核查与披露子公司相关情况,作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1.2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公司是否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的

相关要求履行核查公司及子公司的环保情况,作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1.3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需的资质情况。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依法取得经营所需全部资

质发表明确意见。

1.4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占款的情形。(1)请公司披露报告

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产生原因、还款方式、是否签订协议并约定利

息、对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规范情况。(2)请公司披露针对关联方占款

的内控制度。(3)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规范措

施是否有效,期后是否仍发生关联方占款,并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独

立性发表专业意见。

1.5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持续为负,毛利率持续下降,大部分子公

司处于持续亏损状态。(1)请公司结合市场行情和同行业发展状况,

从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产品市场竞争力、市场定位和营销策略等方

面,详细披露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持续为负、毛利率持续走低、子公司持续亏损的原因;涉及经

营成果方面的问题请从量价等维度进行量化同比分析。(2)请公司结

合业务模式、技术水平、销售客户、偿债能力等,说明公司是否具备

持续经营能力。(3)请主办券商就公司是否符合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

条件发表核查意见。

1.6下属部分子公司人员结构中财务人员小于等于1人。请公司

补充披露子公司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并说明是否合法合规。请

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子公司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就其是否合

法合规发表明确意见。

1.7关于关联交易。(1)请公司从市场可比角度,补充说明向关

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的价格是否公允。(2)公司向关联方租赁

房屋,请公司通过相似条件下的比较分析说明租赁价格是否公允。(3)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结合产品、原材料及当地租赁市场行情等,就关

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

1.8关于期间费用。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费用的明细情况表。

1.9请公司严格按照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和《企业会

计准则》要求,披露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其中有限责

任公司阶段的每股指标以实收资本模拟计算,并备注主要指标说明及

计算方法。

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

2.1公司说明书中的“公司独立性情况”表述错误,请修改。

2.2补充披露证券交易场所。

三、申报文件的相关问题

请公司和中介机构知晓并检查《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中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为便于登记,请以“股”为单位列示股份数。

(2)请列表披露可流通股股份数量,检查股份解限售是否准确

无误。

(3)公司所属行业归类应按照上市公司、国民经济、股转系统

的行业分类分别列示。

(4)两年一期财务指标简表格式是否正确。

(5)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挂牌后股票转让方式;如果

采用做市转让的,请披露做市股份的取得方式、做市商信息。

(6)历次修改的文件均需重新签字盖章并签署最新日期。

(7)请将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

告、审计报告(如有)等披露文件上传到指定披露位置,以保证能成

功披露和归档。

(8)申请挂牌公司自申报受理之日起,即纳入信息披露监管。

请知悉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规则,对于报告期内、报告

期后、自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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