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8
公告编号:2017-045
证券代码:837364 证券简称:梦之城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基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的考虑,公司拟将其享有的罗小黑大电影项目尚未投资的项目份额转让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仁国先生。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本次交易对方于仁国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电影项目投资份额转让》的议案。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7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含委托出席)共7人,关联董事于仁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兼董事徐瀚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公告编号:2017-045
非关联董事5人全票通过本次议案。详见2017年11月8日公司于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announcement)披露的《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存在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海淀区清
于仁国 华园1号经济管理 不适用 不适用
学院
(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于仁国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的考虑,公司拟将其享有的罗小黑大电影项目尚未投资的18.2%项目份额,以零元价格转让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仁国先生。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17-045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尚未出资的项目投资份额,因此拟以零元价格转让。本次交易基于优化资源配置的考虑,公司控股股东承接项目投资份额,属于关联方支持公司发展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将使得公司更加聚焦核心业务,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能减轻投资类项目的资金压力,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的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 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北京梦之城文化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记录》
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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