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37353 证券简称:佳维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西佳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1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英维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1,950,587 股,占公司股本的 50.887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宋志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28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海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海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1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解晓萃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8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为公司正常换届选举,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山西佳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山西佳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山西佳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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